【云库科技】12月22日信息,据海淀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前不久,海淀法院判决了上诉人优酷视频互联网技术(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诉被上诉人北京市百度搜索通知科技公司损害作品网络信息散播权纠纷案件一案。民事判决百度公司赔付财产损失100万余元和有效支出3万余元。
据统计,此案是全国性第一例诉请百度云盘服务供应商因拒不履行采用屏蔽掉对策劝阻用户侵权分享热门电视剧而担负承担责任的实例,另外也创出了全国性相近案子裁定赔偿额的最高记录。
上诉人优酷视频企业诉称,其经受权依规具有热播影视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杏花》(下称涉案作品)网络信息散播权的特有所有权。自涉案作品在卫视台第一轮播出后,虽经优酷视频企业推送预警信息函及78封支配权通告电子邮件,仍调查取证到11000余条百度云盘用户运用百度云盘服务项目侵权分享涉案作品音频文件的连接。
百度公司未立即断掉侵权连接并删掉音频文件、未对不断侵权用户立即采用禁封等对策,亦未采用方式方法屏蔽掉用户发送、储存、分享涉案作品音频文件,应担负侵权义务。故诉至人民法院规定百度公司终止侵权并赔付财产损失2900万余元和有效支出3万余元。
被上诉人百度公司编造谎言,涉案作品音频文件是百度云盘用户自主上传入其个人帐户中,不可以规定百度公司查询并开展解决;百度云盘的分享作用是向用户出示的一种私秘分享,而将分享连接公布新浪微博等服务平台上是用户的个人行为,与百度云盘的分享作用不相干,且案件审理全过程中百度公司已断掉了所有涉案连接;优酷视频企业认为的财产损失和支出过高。
人民法院经案件审理觉得,优酷视频企业经合理合法受权,获得了涉案作品网络信息散播权的特有所有权。用户运用百度云盘服务项目将视頻上传文件至网络服务器、转化成连接分享至别的企业网站或网上平台开展散播,使群众能够 在选中的時间和地址得到涉案作品,即立即执行了损害涉案作品网络信息散播权的个人行为。
百度公司在接到通告后未立即断掉所有涉案连接,亦未立即对反复执行侵权个人行为的用户采用禁封等限定对策,存有一定主观性过失。
另外,充分考虑百度公司收到通告后虽相继断掉侵权连接,但在涉案作品第一轮播映的近一个月内侵权连接却呈加速式提高,融合百度云盘服务项目的特性、方法、引起侵权概率的尺寸以及具有的信息化管理工作能力,百度公司有工作能力却未采用屏蔽掉对策劝阻用户分享涉案连接,造成了相对危害不良影响的产生,理应承担责任。最后,人民法院做出所述裁定。
判决后,彼此均已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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