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信息 据新华新闻报导,12月15日,上海市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接到法院公告通告。天眼网上的有关裁判文书显示信息,原告腾讯科技(深圳市)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上海市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早已做出民事判决以下:

一、确定原告腾讯科技(深圳市)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上海市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日签署的《<cf>2017年比赛著作权合作合同》于2019年3月15日消除;

二、被上诉人上海市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于本裁定起效生效日十日內向原告腾讯科技(深圳市)有限公司付款受权费300万余元及贷款利息、合同违约金60万余元;

通知公告称,被上诉人假如未按本裁定特定的期内执行钱财给付责任,理应按照《中华共和国民诉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要求,翻倍付款诉讼时效执行期内的负债贷款利息。除此之外,此案受理费38000元、保全费5000元,累计43000元,上海市熊猫互娱承担39692元。

先前由于与主打产品原主播的合同纠纷,做为熊猫互娱实际控制人的王思聪微博被申请办理限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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