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库科技】1月8日消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e租宝”案初次资产清退公示,将于2020年1月16日对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上平台参加集资款且早已报名参加信息内容核查备案的损伤集资款参与者开展资产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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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报名参加信息内容核查备案的钰诚系职工、理财顾问和未报名参加信息内容核查备案的损伤集资款参与者暂未纳入此次资产清退范畴。参加此案集资款的刑事案被告(包含被追责刑事处罚的职工、理财顾问)不纳入资产清退范畴。

此次资产清退依据损伤额度和已经核算及时的资产明确统一的清退占比。每名集资款参与者的实际清退额度根据其损伤额度乘于清退占比明确,损伤额度指集资款参与者的本钱损伤额度,实际为冲值额度减掉提款额的差值。

此次资产清退采用银行转帐方法,由中国建设银行帮助进行。集资款参与者在信息内容核查中备案了接受清退资产银行帐户的,清退的资产以转帐方法汇到该银行帐户。对信息内容核查中愿意设立电子器件银行帐户的,根据设立金融机构电子器件存款单的方法开展资产清退。设立金融机构电子器件存款单的集资款参与者需自己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去中国建设银行任一地区营业网点领到清退的资产。

此外,此次资产清退依照“应发尽发”的标准明确统一的清退占比,清退后将依据涉案人员财产再次核算的状况进行事后资产清退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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