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记者招待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改动〈有关是民事诉讼证据的多个要求〉的决策》(下称《决策》)。
本次《决策》最受网友关心的一项修改是填补、健全电子数据范畴的要求,确立电子数据的核查分辨标准。
电子数据是2012年《民诉法》提升的一种新的证据方式。《决策》明文规定,电子数据包含以下信息和电子文档:网页页面、blog、微博客等网上平台公布的信息;手机信息、电子电子邮件、即时通讯、通信群聊等网络系统服务项目的通讯信息;会员注册信息、身份验证信息、电子交易明细、通讯纪录、登陆系统日志等信息;文本文档、图片、声频、视頻、个人数字证书、计算机语言等电子文档;别的以智能化方式储存、解决、传送的可以证实案子客观事实的信息。
换句话说,微信记录也可以变成请律师打官司的宣布证据。
除此之外《决策》的主题思想还包含健全“证据明确提出指令”规章制度,拓展被告方搜集证据的方式;改动、健全被告方觉得标准,更强均衡被告方支配权履行和人民检察院发觉真正的必须;健全被告方、见证人具结和司法鉴定人服务承诺规章制度及其被告方、见证人虚报阐述和司法鉴定人虚报评定的经济制裁对策,促进是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贯彻落实。
手机微信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