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中午信息,前不久,从杭州滨江区人民检察院获知,考拉海购原室外事业部总监私收经销商行贿,被被判刑期7个月。
判决显示信息,被告栗洋,男,在1982年,3月出世,原系网易无尾熊(杭州市)高新科技公司运动户外事业部总监。
经案件审理查清,17年一月至2018五月期内,被告栗洋出任网易无尾熊(杭州市)高新科技公司运动户外事业部总监一职,承担网易某购服务平台运动户外相关产品的购置和销售。
北京长天时期室外文体用品公司(下称“长天企业”)给考拉海购服务平台交货全过程中,被告栗洋运用职位上的便捷,私收长天企业实控人尚某根据转帐方法,八次贿送的货款总共RMB182一百元。
今年3月15日,被告栗洋向公安部门积极自首。案发后,被告亲属已委托撤出所有购房款。
杭州滨江区人民检察院觉得,被告栗洋做为企业组员,运用职位便捷,不法私收他公共财物,为别人牟取权益,金额较大,其个人行为已组成非国家工作员贪污罪。
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下:被告栗洋犯非国家工作员贪污罪,被判刑期7个月。
下列为刑事判决书:
公诉行政机关杭州滨江区检察院。
被告栗洋,男,在1982年,2月10日出世,汉人,高校文化艺术,原系网易无尾熊(杭州市)高新科技公司运动户外事业部总监,户口所在地黑龙江牡丹江市前进区,现居北京北京朝阳区。因此案于今年3月15日被刑拘,同一年昨被拘捕。现押于杭州拱墅区拘留所。
辩护律师胡东迁、余勇刚,浙江省腾智刑事辩护律师法律事务所。
公诉行政机关以滨检公诉刑诉〔2019〕247号民事起诉书控告被告栗洋犯非国家工作员贪污罪,于今年9月25日向我院另案处理。我院于同一天立案侦查后,依规可用简易程序,推行独任审理,公布开庭审判了此案。杭州滨江区检察院分派检察员邱林到庭适用公诉,被告栗洋以及辩护律师胡东迁、余勇刚出庭报名参加起诉。已经案件审理结束。
杭州滨江区检察院控告:17年一月至2018五月期内,被告栗洋运用职位便捷,私收北京市长天时期室外文体用品公司(下称“长天企业”)实控人尚某贿送的RMB182一百元。
今年3月15日,被告栗洋向公安部门全自动自首。案发后,被告亲属已委托撤出所有购房款。
公诉行政机关觉得被告栗洋具备投案自首的惩罚剧情,在审查起诉同意认罪认罚,提议被判刑期七个月。
被告栗洋对控告客观事实、罪行及定刑提议沒有质疑且签名具结。其辩护律师明确提出被告栗洋有投案自首、退赃的从宽惩罚剧情,规定对被告栗洋从宽惩罚。
经案件审理查清,17年一月至2018五月期内,被告栗洋出任网易无尾熊(杭州市)高新科技公司运动户外事业部总监一职,承担网易某购服务平台运动户外相关产品的购置和销售,在长天企业给考拉海购服务平台交货全过程中,被告栗洋运用职位上的便捷,私收长天企业实控人尚某根据转帐方法,八次贿送的货款总共RMB182一百元。
今年3月15日,被告栗洋向公安部门积极自首。案发后,被告亲属已委托撤出所有购房款。
证实之上客观事实并经开庭审理质证的直接证据有:见证人迟某、尚某、金某、杜某的证词、网易企业报案材料、新员工入职信息内容审核表及劳动合同书、关联方交易证实、网易某购中国供货合同、网易考拉购置长天时期产品统计表、网易考拉购置THENORTHFACE品牌商品统计表、招商银行卡交易明细、接纳直接证据材料清单、手机微信、短消息微信聊天记录、人口数量信息内容、户口登记薄、抓捕及归案历经、说明、被告栗洋的口供和辩驳等直接证据。
经开庭审理质证,我院对所述直接证据给予确定。此案有错必纠,直接证据的确、充足,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栗洋做为企业组员,运用职位便捷,不法私收他公共财物,为别人牟取权益,金额较大,其个人行为已组成非国家工作员贪污罪,公诉行政机关控告的罪行创立。案发后,被告栗洋积极自首,如实供述自身的罪刑,系投案自首,依规给予从宽惩罚,辩护律师由此规定从宽惩罚的辩护意见,我院给予听取意见。被告栗洋自审查起诉同意认罪认罚,且其亲属己委托撤出所有非法所得,我院给予从宽惩罚,辩护律师由此规定从宽惩罚的辩护意见,我院给予听取意见。公诉行政机关的定刑提议适度,我院给予听取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要求,裁定以下:
一、被告栗洋犯非国家工作员贪污罪,被判刑期七个月(有期徒刑从裁定实行生效日测算。裁定实行之前优先关押的,关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一日,即自今年3月15日至年今年10月14日止)。
二、被告栗洋的非法所得RMB182一百元,给予追讨,上缴国库。
如不服气本裁定,可在收到判决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根据我院或是立即向浙江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明确提出上告。书面形式上告的,理应递交上诉状原件一份,团本二份。
审判员 钱 敏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 郭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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