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信息,北京市专利权法院对爱奇艺被诉版权侵权行为纠纷案件系列产品案子(共四案)做出最终判决,评定爱奇艺侵害了西瓜视频对《一郭汇》具有的信息媒体传播权,裁定爱奇艺担负财产损失及有效支出的承担责任,一共判赔4.两万元。

《一郭汇》是相声大师郭德纲相声在头条、西瓜视频开播一档小视频脱口秀节目。2019年4月,西瓜视频发觉爱奇艺内有好几个播发《一郭汇》內容的视頻。做为《一郭汇》的著作权人,西瓜视频觉得爱奇艺未经审批同意的播发个人行为组成侵权行为,遂提起诉讼至法院。

西瓜视频诉称,其是电视节目《一郭汇》的著作权人,爱奇艺未经审批同意,私自向互联网客户提供了该综艺节目第1期、第三期及其第7期的內容,损害了西瓜视频的合法权利。

爱奇艺编造谎言,涉案人员综艺节目为一档本人网络综艺节目,独创性程度低,不组成相近拍摄影片方式写作的著作。两审法院经案件审理后觉得:涉案人员著作为系列产品脱口秀节目娱乐节目中的一期,有对于该期综艺节目非常选中的主题风格,亦并不是仅对节目主持人及特邀嘉宾的叙述內容开展简单机械视频录制,有解說外挂字幕、界面发布、画外音、摄像镜头转换、动画特效及高清组图,综艺节目结尾也有特邀嘉宾向节目主持人提出问题及节目主持人回应,系根据摄像镜头转换、界面挑选拍攝、视频后期制作等全过程进行,其持续的界面体现了创作者与众不同的角度和颇具人性化的挑选与分辨,表述了与主题风格有关的观念內容,其原创性水平合乎以相近拍摄影片的方式写作的著作的规定,组成以相近拍摄影片的方式写作的著作。

爱奇艺编造谎言,侵权行为视頻为客户提交,爱奇艺提供的是信息储存空间服务项目,无一切过失。依据《侵权责任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提供信息储存空间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针对互联网客户的侵权责任如果不组成明知道或应知,是能够 免除责任的。可是该要求的前提条件是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确能证实其提供的仅为信息储存空间技术咨询,而仍未立即提供侵权行为著作。

但在将近近些年的起诉中,爱奇艺自始至终没法提供真正提交客户的实际申请注册及提交信息,因此法院评定爱奇艺的直接证据不能证实提提供信息储存空间服务项目的特性,进而评定其组成立即提供侵权行为著作的立即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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