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深圳地铁线10号线宣布启用,在华为集团坂田产业基地附近开设三站,各自名叫贝尔路站、华为公司站、岗头站,在其中华为公司站快速变成网红打卡点,但也有些人提出异议,应用公司企业名做为地铁口名,是不是合规管理?
实际上,深圳市整体规划和国土规划联合会下发的《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中的确提及,轨道交通站点专名措辞,不可应用商业服务设备、公司、商业服务住宅小区名字。
《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也明文规定,不因公司、商业服务设备名字为路面、公路桥梁、路轨站点等城市公用设施取名。
对于此事,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明,深圳市轨道交通三期整体规划报国家准许时,就会有工程项目站点“华为公司站”,而依照地名大全管理方法有关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仍未严禁用企业名字取名路轨站点名字。
另一方面,深圳市施行的地方性法规《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深规土[2018]997号)的确严治要求了一般不可以公司名取名轨道站名。
但是,充分考虑华为集团规划区占地面积1平方多少公里,在坂田完工很多年,已演变变成具备地名大全实际意义的区片名字,类似华侨城、南油等,因此 保存了该取名。
据统计,国家方面的确沒有对于轨道交通站点取名的要求,仅仅一些当地政府颁布了自身的政策法规,例如深圳市、南宁市、上海市、成都市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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