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在网络上引发激烈讨论,网友们都此事也都空前关注,但是最新通报却让不少网友十分不解,非常疑惑犯罪嫌疑人王某文为何不实施逮捕。

根据官方通报,当事两名线嫌疑人,其中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依法批准逮捕,而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那么为何存在“强制猥亵”行为的王某文为何不构成强制猥亵罪?

有相关律师向媒体表示,根据检察院和警方的通报,虽然存在强制猥亵,但是情节显著轻微,故不认为是犯罪,而是违法行为,这在法律上是成立的。处以治安拘留十五天,是认定违法严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15天已是顶格处罚。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根据刑诉法第十六条介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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