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消息,新东方在港交所公告,将取消董事会会议及2021年第四个财政季度的业绩发布。

新东方公告中写道,作为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外国私人发行人,根据适用的纽交所规则或美国证券法,本公司毋须登载季度业绩发布或年度业绩公告。

由于本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十九C章在香港第二上市,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本公司同样地毋须公布该等刊登文件。因此,本公司取消董事会会议及登载2021年第四个财政季度的业绩发布并无违反美国或香港的任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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