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晚间消息,紫光股份公告,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相关债权人对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的重整申请,指定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紫光集团管理人。
以下为公告原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间接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7 月 16 日,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的告知函,告知函称,紫光集团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1)京 01 破申 307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1)京 01 破 128 号《决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相关债权人对紫光集团的重整申请,指定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紫光集团管理人。
截至本公告日,紫光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328,555,4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45%。紫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紫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直接影响,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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