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库科技】6月23日信息,比特内地企业今日在官方网站公布《对公司近期争议问题的说明》,对主打产品企业开曼比特、中国香港比特和北京比特的股权架构和管理机制开展详细描述,并从股权架构对詹克团和吴忌寒的决策权纠纷案件给予论述与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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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显示信息, 从比特内地的构架看来,北京比特的股东是中国香港比特,中国香港比特的股东是开曼股东,确实这三家企业归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可是从法律的本质看来,所述三家企业均为分别单独的法定代表人,单独开展经营,仅有依据分别规章的要求中必须由股东决策的事宜才会请分别的股东作出有关决定。

因而,拆换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的决策归属于北京比特的股东中国香港比特所应作出的决定,与开曼比特并无立即关联,工商局开展工商注册所规定出示的文档也证明了这一点,即只必须出示立即股东的股东会决定。

另外,北京比特唯一股东为中国香港比特。今年10月28日,中国香港比特作出《股东决定》,委任吴忌寒老先生出任北京比特监事会主席,免除詹克团老先生原任监事会主席一职。今年11月26日,吴忌寒老先生作出《执行董事决定》,免除詹克团老先生原任北京比特经理一职。到此,詹克团老先生于北京比特早已辞去一切职位。

除此之外,比特内地表明,北京比特的公司章一直处在妥当存放、合理合法应用情况,企业仍未申请办理报失、重刻制公章。詹克团老先生运用不切合实际状况的企业登记信息内容情况,假称公司印章“丢失”,私自以企业为名申请办理再次刻制公章及办理备案“公司章”,不但实质上失效,亦属损害企业合法权利之个人行为。企业对于此事亦将给予追责,并对詹克团老先生私自应用该“公司章”、以北京比特为名所作法律行为和个人行为之法律效力未予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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